关于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
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,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学院党委研究决定,每年安排两次基层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,学院领导按照分工列席各党总支、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并对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。现就2008年上半年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今年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原则上安排在7月前完成,具体时间由各党总支、党支部视工作情况确定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。
1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院党委决定及学院工作部署的情况。
1、参加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成员:党总支、党支部委员,总支或支部范围内的中层干部
2、做好会前准备工作。各党总支、党支部要对党员、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状况进行认真分析,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收集党员、干部和职工对党总支、党支部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意见;民主生活会成员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,并充分听取分管领导意见。
3、民主生活会应联系工作实际,查摆突出问题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4、各党总支、党支部于7月底前将民主生活会情况(含会议基本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、制定的整改措施)报党委组织部。
附:学院领导指导民主生活会分工表.doc